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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5月5日,珠宝经销商甲向乙借款5万元,借期2个月,以其店内价值6万元的“103号珠宝”设定抵押权,并于同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6月5日,丙到甲的店铺选购珠宝,看中“103号珠宝”,并以6万元的价格购得。7月5日,因甲拒绝偿还借款,乙遂向丙主张行使抵押权,被丙拒绝。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之抵押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于5月10日完成抵押登记时设立

B

乙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丙主张行使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

C

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丙

D

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于5月5日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E

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自5月10日起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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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DE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及效力。选项A、D,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财产权利出质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103号珠宝”属于动产,抵押权自5月5日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选项A“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于5月10日完成抵押登记时设立”说法错误,选项D“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于5月5日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说法正确。选项B、C,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为担保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本题中,**“103号珠宝”属于动产,未经登记,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因此选项B“乙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丙主张行使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说法错误,选项C“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丙”说法正确。选项E,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财产权利出质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103号珠宝”属于动产,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自5月10日起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选项E“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自5月10日起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说法正确。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5月5日,珠宝经销商甲向乙借款5万元,借期2个月,以其店内价值6万元的“103号珠宝”设定抵押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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