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因此,D项“多次言语侮辱以及体罚学生”符合教师解聘的情况。而A项“仪表不整,奇装异服”、B项“与同事关系紧张”和C项“对学校安排的任务多次提出异议”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故排除。因此,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