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茶饮料生产企业,使用自备水源作为生产用水并备有蓄水池和水处理设备。审核员要主管部门-生产设备部提供蓄水池的清晰消毒证据,负责人只提供了一份当年质检部门的水源水质报告,按GB5749检验27项,所检项目合格。
不符合GB/T22000-2006标准7.2.3条款:“在制定这些方案时,组织应考虑如下信息:h)清洁和消毒。”之规定。 不符合事实:饮料公司使用自备水源生产,备有蓄水池和水处理设备,但是生产设备部不能提供蓄水池清洁消毒证据。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该题目主要考察的是企业对于生产用水蓄水池的清洁和消毒管理情况。按照GB/T22000-2006标准7.2.3条款的规定,组织在制定相关方案时,需要考虑到清洁和消毒的信息。然而,审核员要求主管部门-生产设备部提供蓄水池的清晰消毒证据,负责人只提供了一份当年质检部门的水源水质报告,按GB5749检验27项,所检项目合格。这并不能证明蓄水池的清洁和消毒情况,因此不符合标准规定。因此,该企业的生产设备部不能提供蓄水池清洁消毒证据,不符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