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肉制品生产企业,一批农产品发生顾客投诉,经查近期金探仪坏了,一直未启用,肉制品发生了物理性危害。企业对发生投诉的这批产品立刻实施了撤回,并为顾客调换了产品。审核员在审核时发现在金探仪未启动期间生产的产品已售出百余批次。企业说我们队投诉的这批产品已实施了处置,顾客满意,其他批次没有发生顾客反馈,这仅是一起偶然事件,不必处理。
不符合GB/T22000-2006标准7.10.3.1条款:“当产品在组织的控制之外,且继而确定为不安全时,组织应通知相关方,并启动撤回。”之规定。 不符合事实:企业金探仪未启动期间生产的货物已销售百余批次,但企业只撤回导致顾客投诉的产品,并进行了更换,未对其他的顾客没有反馈的产品采取措施。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GB/T22000-2006标准7.10.3.1条款,当产品脱离组织的控制且确定为不安全时,组织应当通知相关方并启动撤回程序。在这个案例中,企业的金探仪坏了且未启用,导致生产的肉制品发生了物理性危害。尽管企业已经撤回了导致顾客投诉的产品并进行了更换,但金探仪未启动期间生产的货物已经销售百余批次,这意味着其他批次的产品同样可能存在风险。然而,企业并没有对其他批次的产品采取任何措施,这违反了标准的规定。因此,审核员认为企业需要对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批次进行处理,而不仅仅是导致顾客投诉的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