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此,选项A“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和选项E“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选项B“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题干中未明确是否经过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因此不能选;选项C“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和选项D“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故不能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