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中可以不通知企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A. 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他们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以确保自身安全。B.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如果企业违反安全规定,要求劳动者冒险作业,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以保护自身安全。对于其他选项:C.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虽然这是一个违法行为,但劳动者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他们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D. 用人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申请破产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他们需要根据破产程序的规定,等待破产清算,或者寻找新的就业机会。E. 试用期间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直接解除。因此,劳动者在不通知企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只有A和B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