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如果发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该首先征得承包人的同意,然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这是因为加快工程进度往往需要额外的努力和投入,而这些费用应该由发包人来承担。因此,选项C“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是正确的做法。选项A“下达变更指令,要求承包人必须提前竣工并支付,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是不正确的,因为加快工程进度并不是承包人的义务,发包人不能单方面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并承担费用。选项B“增加合同补充条款,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不承担赶工费用”也是不正确的,因为加快工程进度需要额外的投入,这些费用应该由发包人来承担。选项D“自行将工期压缩到合同工期的80%,并要求承包人按期完工”是不合适的,因为发包人不能单方面改变合同工期,必须征得承包人的同意并商定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