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基础及上部结构沉降观测点布设位置有: 1)建筑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新旧建筑和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对于宽度大于或等于15m 的建筑,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并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4)框架结构及钢结构建筑的每个和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上; 5)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6)超高层建筑和大型网架结构的每个大型结构柱监测点不宜少于2个,且对称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