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超过 25% ,基础筏板,不宜超过 50%。 2) 柱类构件,不宜超过 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