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空解析】(1)根据合同约定,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25%以上时允许调整单价。事件1中,承包方完成的N工作的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25%以上,所以单价可以调整,承包方可以提出补偿要求。事件2中,F工作因设计变更等待新图纸延误1个月,属于业主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可以提出工期顺延的要求。事件3中,G工作由于连续降雨累计1个月导致实际施工3个月完成,其中0.5个月的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的最大强度,属于不利条件和障碍,承包方可以提出工期顺延的要求,但不能要求补偿。事件4中,H工作由于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属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方不能提出工期顺延的要求。(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方实际完成施工用了15个月,比合同工期13个月拖延了2个月。但是,根据合同约定,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25%以上时允许调整单价,承包方完成的N工作的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25%以上,所以单价可以调整,承包方不能要求工期顺延。因此,承包方可以提出工期顺延2个月的要求。(3)承包方提出的费用补偿包括N工作的费用补偿和机械闲置费。根据合同约定,N工作的费用补偿=16元/m³×32万m³=512万元。由于第5个月后才能开始N工作的施工,承包方要求补偿5个月的机械闲置费5×1万元/(月·台)×1台=5万元。因此,应补偿承包方的费用为512万元+5万元=517万元。(4)根据合同约定,拖延工期每天赔偿金为合同总价的1‰,最高拖延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承包方实际完成施工用了15个月,比合同工期13个月拖延了2个月,因此应承担拖延工期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8000万元×10‰×2=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