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实施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下列各项: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A选项错误 (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年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流计划。 (4)预审承包人按有关安全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 (5)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核查施工图纸。 (6)审批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计划。 (7)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复核承包人的施工放样 成果;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专项检测试验方案,并确认试验成果。 (8)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指示和通知。 (9)核查承包人报验的进场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核验原材料和中间 产品的质量;复核工程施工质量;参与或组织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 (10) 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指示承包人纠正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11)复核已完成工程量报表。 (12) 核查付款申请报表。 (13)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4)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5)收集、汇总、整理监理档案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核签或填写监理日志。C选项错误 (16)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或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7) 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18)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