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空解析】:本案例主要考查了招标投标的性质以及招标投标程序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首先,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要约邀请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邀请,要约则是潜在投标人接受邀请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而承诺则是中标人接受中标通知书的行为。在本案例中,招标人向五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属于要约邀请,五家承包商接受邀请并提交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而承包商A撤回投标文件则属于要约的撤回,没有承诺行为。其次,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存在多个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之处。首先,开标过程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主持,而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其次,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不符合该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组成要求。此外,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代表要求承包商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违反了该法关于招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投标人以外的任何人透露有关招标的其他应当保密的情况的规定。最后,招标人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信方式寄出,不符合该法关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因此,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各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招标投标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