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①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②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③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综上所诉选择选项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