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之间约定由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分割利益,以及属于同一集团的成员或者存在利益关系等情形下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对于选项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编制,这明显违反了独立编制投标文件的原则,因此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对于选项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这同样可能是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表现,因为规律性差异可能是为了操纵投标价格,从而达到控制中标结果的目的。对于选项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这很可能是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证据,因为投标文件混装可能是为了混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而达到共同控制中标结果的目的。选项D,属于同一组织的成员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并不一定是串通投标,因为同一组织的成员可能确实需要按照组织的要求进行投标。选项E,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并不一定是串通投标,因为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可能是基于自身的商业考虑或者其他原因。因此,根据以上分析,选项A、B和C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