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或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机械能、电能、势能、化学能、热能等)的根源,包括施工现场或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或危险物质。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以及防护措施缺乏或失效的因素,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危险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不良(环境不安全条件)及管理缺陷等因素。 B选项正常状态下的打桩机属于第一类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