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在施工中因持续下雨导致甲供材料未能及时到货,使工程延误至2020年7月30日竣工。由于2020年7月1日起当地计价政策调整,导致承包人额外支付了30万元工人工资。关于增加的30万元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查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承担。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因合同当事人过错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合同费用由过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本题中,持续下雨属于不可抗力,工程工期可以顺延,工程延误并非承包人原因,而是不可抗力造成,因此,工期延误的责任不应由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政策变化增加的30万元由发包人承担。故选项B“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因此政策变化增加的30万元由发包人承担”说法正确。选项A“持续下雨属于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增加的30万元由承包人承担”、选项C“增加的30万元由政策变化造成,属于承包人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选项D“工期延误是承包人原因,增加的30万元是政策变化造成,由双方共同承担”的说法均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