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桩围堰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板桩的材质、性能和尺寸应符合产品的相应规定。钢板桩在存放、搬运和起吊时, 应采取措施防止其变形及锁口损坏。经过整修或焊接后的钢板桩,应采用同类型的短桩进行锁口并通过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 (2)钢板桩施打前应设置测量观测点,控制其施打的定位。 (3)钢板桩在施打前,其锁口宜采用止水材料捻缝,防止在使用过程中漏水。 (4)施打钢板桩应有导向装置,应能保证桩的位置准确。施打顺序应按既定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并宜从上游开始分两头向下游方向合龙。施打时应随时检查其位置和垂直度是否准确,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纠正或拔起重新施打。施打完成后所有钢板桩的锁口均应闭合。 (5)同一围堰内采用不同类型的钢板桩时,宜将不同类型桩的各半拼焊成一根异型钢板桩,分别与相邻桩进行连接。接长的钢板桩,其相邻桩的接头位置应上下错开。 (6)拔除钢板桩之前,应向堰内注水使堰内外的水位保持平衡。拔桩应从下游侧开始逐步向上游侧进行,拔除的钢板桩应对其锁口进行检修并涂油,堆码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