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设备单机试运转合格后进行。通风系统的连续试运行应不少2h,空调系统带冷(热)源的连续试运行应不少于8h。联合试运行及调试不在制冷期或供暖期时,仅做不带冷(热)源的试运行及调试,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或供暖期内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