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设工程达到竣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程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