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事故应包括: (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全称、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能力、证照情况等) ;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类别(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他); (4) 事故的简要经过,入井人数、生还人数和生产状态等; (5)事故已经造成伤亡人数、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6)已经采取的措施;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