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 2011 ] 33 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2010] 168 号《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这两个规定明确了矿山安全避险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避险设施:煤矿井下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 )是指监测监控系统(B) 、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E) 、压风自救系统(A) ,供水施救系统(C)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六大系统不包括提升系统,故D 选项为非本题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