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 (一)内因火灾的主要预防措施 煤炭自燃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有自燃倾向性的碎煤堆积; 2. 有蓄积热量的环境和条件; 3. 连续不断的供氧。 根据内因火灾的发生条件,其预防措施主要为采用合理的开拓开采方法,减少丢煤,提高煤炭回收率;加强通风以及注水、注浆等特殊措施。 (二)外因火灾预防一般要求 具体预防措施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要防止失控的热源;二是尽量采用耐燃或难燃材料,对可燃物进行有效管理或消除,避免可燃物的大量积存;三是建立外因火灾预警 预报系统;因是防灭火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1.防火要求 (1)建设单位应结合生产、生活供水,建立消防管路系统,保证足够的消防用水。消 防管路系统可以与防尘供水系统共用。 (2)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每季度应对矿井消防管路及泊'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4) 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5)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 筑。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6)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 200m³的水量。 (7)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 20m 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8)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 (9)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 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