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35岁,曾因盗窃被判入狱两年,刑满释放后,其妻提出离婚。李某因没有固定工作又有前科而未得到儿子的监护权。李某入狱前视儿子为宝贝,但现在妻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李某探望儿子,这使李某很难过。他因此经常喝酒麻痹自己,喝醉后神志不清楚时就对别人大发雷霆。最初醉酒后回家只是打骂自己的老父亲,到后来变得以虐待父亲为乐。社会工作者与其接触后决定对此案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 【问题】 1.社会工作者应采用何种模式对李某提供服务? 2.在对李某提供帮助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3.社会工作者应采用怎样的介入策略?
【喵呜刷题小空解析】本题主要考察的是社会工作者在介入矫正社会工作中的服务模式、考虑因素以及介入策略。首先,李某因盗窃被判入狱两年,刑满释放后,其妻提出离婚,且未得到儿子的监护权,导致他感到失落和痛苦。社会工作者应采用矫正社会工作的服务模式,针对李某的问题进行干预。其次,在对李某提供帮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个人因素包括李某的犯罪历史、家庭背景、心理状况等;环境因素包括家庭环境、社区环境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李某的矫正效果。最后,社会工作者应采用直接介入和间接介入的策略。直接介入包括与李某直接沟通,了解其需求和问题,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间接介入包括与李某的家人、朋友、社区工作者等合作,共同为李某提供帮助和支持。这样可以从多个角度为李某提供帮助,提高介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