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村民会议应当对所讨论决定的事项作会议记录。”据此,D项中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应当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D项错误。A项正确,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决策机构。B项正确,村民会议有权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情况。C项正确,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必须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故本题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