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不称职的,应当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应当予以罢免。村民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所以,村民认为李某不称职,有权要求罢免,提出罢免的可以是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也可以是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因此,选项C“前街村村民会议”可以罢免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