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社会团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中,有些较为宽泛,比如有固定的住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另外一些相对而言要求更具体,主要有: (1)会员数量。 (2)名称规范。 (3)有专职工作人员 (4)活动资金。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应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应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