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会余额的8%。因此算出该基金会2011年度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