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社会保险费征缴中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的登记。 在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方面,《社会保险法》第57 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 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 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 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