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接受相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接受相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因此,选项A“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是正确的答案。选项B“追回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选项C“停发其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和选项D“追回其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均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