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三条,烈士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享有以下优待:A. 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以免除保教费: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烈士子女可以免费接受公办幼儿园保育和教育。C. 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烈士子女在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D. 报考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烈士子女在报考高等学校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取的待遇。E. 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杂费,并享受国家助学政策: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四项,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时,可以免交学杂费,并享受国家助学政策。而B选项“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免试录取”在《烈士褒扬条例》中并未提及,因此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