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因此,选项A“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的说法是错误的。同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因此,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说法过于绝对,选项B“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另外,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是申请材料中需要调查或者核实的,应当进入调查核实程序。经审核和调查核实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决定。审核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公示;审核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符合条件的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因此,选项D“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的说法是正确的。至于选项C“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应当予以公示”,这个描述是不准确的,根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而不是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