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在审查核实案件时,如果发现以下情形,应当终止法律援助:A. 甲案,案情复杂:法律援助机构不会因为案情复杂而终止法律援助,因为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那些经济困难的人获得法律帮助,不会因为案情复杂而拒绝提供援助。B. 乙案,耗时较长:耗时较长并不是终止法律援助的法定理由。法律援助机构会尽力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法律援助工作,但不会因为耗时较长而终止援助。C. 丙案,被人民法院终止审理:当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案件时,法律援助机构也无需继续提供法律援助,因此丙案应当终止法律援助。D. 丁案,当事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如果当事人主动要求终止法律援助,那么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终止法律援助。E. 戊案,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后又自行委托了律师: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援助是基于当事人经济困难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已经自行委托了律师,那么法律援助机构无需再提供援助,因此戊案应当终止法律援助。综上所述,应当终止法律援助的案件有丙案、丁案和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