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棉纺集团现有职工3246人,先后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2001年9月5日,棉纺集团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并于9月29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该集体合同规定:“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费。工会有权监督,并向职工定期公开”。棉纺集团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按规定扣缴了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却没有及时上缴职工已缴给企业部分和企业应缴的社保费。截至2003年3月底,企业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5219828.71元,其中养老保险费4955140.34元、工伤保险费132397.22元、生育保险费28421.39元、失业保险费103869.76元。2003年4月,棉纺集团工会委员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棉纺集团补缴拖欠的社会保险费。仲裁结果:仲裁委在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申诉:人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遂裁诀棉纺集团公司依法补缴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5219828.71元。 请结合本案例回答以下问题: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10分)
【喵呜刷题小空解析】:签订集体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手段。在签订集体合同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需要提出集体合同的方案,明确合同的目标、项目、内容和标准等。然后,根据方案拟定集体合同文本,经过双方讨论、协商和修改后达成一致。接着,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内容,并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最后,经过审查同意后,集体合同生效,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实施。在本案中,棉纺集团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规定了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会有权监督并向职工定期公开。然而,棉纺集团未能及时上缴社会保险费,导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因此,工会委员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棉纺集团补缴拖欠的社会保险费。仲裁结果支持了工会的要求,裁定棉纺集团公司依法补缴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这一案例也提醒我们在签订集体合同时,需要严格遵守程序,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