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劳动仲裁时效制度的特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可知,劳动仲裁时效制度的特征包括:仲裁时效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后果,并不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后果;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仲裁时效具有消灭时效的性质。因此,选项A“仲裁时效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后果,并不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后果”、选项B“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选项D“仲裁时效具有消灭时效的性质”均属于劳动仲裁时效制度的特征。而选项C“仲裁时效具有自愿性”并不是劳动仲裁时效制度的特征。所以,正确答案是选项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