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本题考察的是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时限。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于集体劳动争议,虽然其涉及的人数众多,但同样适用这一规定。因此,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如需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所以,正确答案为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