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用于工会组织的建设和活动,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同时,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公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这是工会内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程序,因此选项C也是正确的。选项A中的“经董事会批准,可合并两个子公司的工会组织”并不是《工会法》的规定,因此是错误的。选项D中的“基层工会专职主席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同样不是《工会法》的规定,因此也是错误的。选项E中的“职工1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公会组织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虽然是一个事实,但并非《工会法》的明确规定,因此也不能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