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空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首先,针对试用期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本案中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因此该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对于工作地点的约定,由于工作地点待定且可能被安排至全国任何省、市分公司,过于宽泛,不便于劳动者安排工作和家庭生活,因此该条款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再次,关于工资报酬中的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由于未明确约定和计算方法,可能导致纠纷,因此该条款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最后,关于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本案中的条款却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因此该条款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以上分析,给出了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