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呜刷题小喵解析】稿费、讲课费不属于工资总额,不应包括在内。根据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因此,稿费、讲课费不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选项B、C、D中的计件工资、奖金和加班工资都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