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B公司工作18个月(包括5个月试用期),后张某与B公司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B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前一年该公司的月平均工资为600元,张某的月平均工资为500元,B公司应向张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 )元。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张某在B公司工作了18个月,包括5个月试用期,实际工作时间为13个月,所以应该支付1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600元/月×13月=7800元。但张某的月平均工资为500元,所以张某的经济补偿金为500元/月×13月=6500元。由于6500元最接近1000元,故B公司应向张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1000元,选项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