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一条 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从事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应当完成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确保认证、检查,检测的完整、客观、真实,不得增加、减少遗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