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欠缺法定有效要件,从法律上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虚假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因此,选项A、B、E都属于无效合同。而显失公平的合同和乘人之危的合同则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因此选项C、D不属于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