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E)。 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B)。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C)。 受托人要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A)。 信托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D)。 以上均是关于信托的基本特征的正确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