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多种行为,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以及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等。选项C和D属于金融凭证诈骗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因此不属于票据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选项A、B、E均符合票据诈骗罪客观方面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