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方式,分析如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方式有其特殊之处。 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对于这些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相关合伙人需要承担较重的责任,以确保合伙企业的债务得到清偿。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A项正确,而D项错误。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对于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所有合伙人都需要共同承担责任,无论其在执业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如何。所以,B项正确。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当合伙企业因某个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遭受损失时,除了用合伙企业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外,该合伙人还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