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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无法达标,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时,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停业整顿”和“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的措施。而选项C“限制业务活动”和选项D“认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不适当人选”并不是针对此情况可以采取的措施。参照解析中的描述,中国证监会可以区别情形,对证券公司采取的措施包括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以及撤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和撤销等,因此正确答案为A、B。
本文链接:当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无法达标,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时,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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