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应予立案追诉的情形包括: 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由此可知,选项C是正确的,即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数额未达到30万元,但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的,应予立案追诉。而其他选项A、B、D都与规定内容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