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分析如下:
A项:根据第56条,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因此,C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B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3%时,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故A项正确。
B项:根据第84条,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不包括仅持有股份比例超过30%。只有在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或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况下,才视为拥有控制权。因此,仅因为C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B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3%,并不能认定其成为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B项错误。
C项:根据第56条,如果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应当在前述30日内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因此,C项描述正确。
D项:根据第56条,当收购人将其所持股份减持至30%或以下后,如果拟继续增持B公司的股份,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故D项正确。
本文链接:李某和王某作为A公司的大股东将部分股份转让给C公司,导致C公司在B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B公司总发行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