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多选题

关于收购上市公司,以下哪些情形不得进行收购?

A
收购人为法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该债务尚未到期
B
收购人为法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C
收购人为自然人,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的经理,对该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D
收购人为法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使用微信搜索喵呜刷题,轻松应对考试!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对于选项A,虽然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但该债务尚未到期,因此并不违反上述规定。
  •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对于选项D,收购人为法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这一规定。
  •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对于选项B,收购人为法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符合这一规定。
  • 关于选项C,根据《公司法》第146条第3项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如果收购人为自然人,符合这一情形也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综上,选项B、C、D均符合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关于收购上市公司,以下哪些情形不得进行收购?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分享考题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