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对于甲某拟任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障碍,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进行分析:
A项: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都有资格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因此,由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的甲某并不构成任职障碍。
B项:如果甲某的妻子的弟弟在上市公司某子公司担任职务,这构成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在附属企业任职的情况,是禁止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之一。因此,这一项是构成甲某任职障碍的。
C项:甲某1年前为上市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并不构成任职障碍,按照当前和过去交易所的规定,这并不影响其独立性。
D项: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的甲某,按照交易规则,这不会使其成为上市公司前10名自然人股东,因此不会构成任职障碍。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B。
本文链接:甲某拟任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其任职资格,以下情形构成障碍的是?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