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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下列关于重组委委员安排的说法,正确的是(  )。
Ⅰ 并购重组申请人在审核委员会表决结果公示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诉意见,中国证监会组织召开专家咨询委会议。根据会议意见,决定是否驳回申诉或者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
Ⅱ 并购重组委参会委员认为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后,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重新提请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Ⅲ 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Ⅳ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审慎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进行独立判断,确认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A
Ⅰ、Ⅱ、Ⅲ
B
Ⅱ、Ⅲ
C
Ⅱ、Ⅳ
D
Ⅱ、Ⅲ、Ⅳ
E
Ⅰ、Ⅱ、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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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关于并购重组委委员安排的相关知识点。关于重组委委员安排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31条规定了并购重组申请人申诉意见的处理方式,但并没有规定必须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故此项不正确;
Ⅱ项,第32条规定了参会委员对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处理方式,符合题意;
Ⅲ项,第33条规定了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出现重大事项的处理方式,符合题意;
Ⅳ项,第34条规定了并购重组申请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后,申请人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的处理方式,符合题意。因此,选项C(Ⅱ、Ⅳ)是正确的。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下列关于重组委委员安排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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